close
算算,我應該是同志無法結婚下的受害者:
一段感情走到最後為何要結婚,是為了要綁住對方嗎?不是!
是為了給這份感情一個承諾,一個未來、一份保障,
所以異性戀透過結婚的儀式得到法律的保障,
但如果僅此而已,那為何要有公開的儀式,為何還要有誓約呢?
現在我才明白,公開的儀式召告天下、深情的誓言彼此承諾,
這些都是為了在二人心中埋下一個責任跟義務的種子,
告訴我們雙方,彼此就是對方最重要的人,
無人可憾動、無人可影響,
婚姻中的一些磨難要一起走過,
雙方屬於彼此,發生問題沒有人是局外人,
這就是婚姻!
然而!
現階段,放眼望去,
有多少同志總是抱持著這個不行就換下一個的心態在交往,
又有多少同志認為彼此都是朋友忽略了距離而產生不必要的情愫、曖昧,
傷害最愛你的人。
所以,我最喜歡的一直是西方的結婚誓詞。
現如今,不管是阿翔、許志安等經歷走心的已婚之人,
最後都選擇回家、回到老婆身邊,
為何你一去不回頭、為何這八個月來數不盡的機會你不願珍惜,
是不是沒有法律告訴你,我是你老婆,
是不是這二十五朝夕相處不算夫妻,
是不是我們辛苦建構的地方,不算「家」。
全站熱搜